中國銀行內蒙古區(qū)分行銀企對賬郵寄外包服務采購項目邀請公告
一、邀請條件
本項目為中國銀行內蒙古區(qū)分行銀企對賬郵寄外包服務采購項目,資金來源為中國銀行自籌。該項目已具備實施條件,現(xiàn)進行公開邀請,凡符合報名資格要求的潛在供應商均可報名。
二、項目概況與產品需求
1.項目名稱:中國銀行內蒙古區(qū)分行銀企對賬郵寄外包服務采購項目;
2.項目編號:BOC-00006-2024132FW
3.實施地點:內蒙古自治區(qū)全部地區(qū);
4.采購范圍:就我行銀企對賬單投遞和對賬單回執(zhí)回收進行專項服務,主要包括:按我行要求接收對賬單數(shù)據(jù);按規(guī)定時間寄出并回收我行提供的銀企對賬單;負責對賬單退信處理并反饋退信信息;與銀企對賬相關的其他服務。郵寄地址包括內蒙地區(qū)所有市縣鄉(xiāng)(鎮(zhèn))及村。
三、供應商資格要求
1.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,并具有獨立資格的法人, 同時具有足夠資產和能力來有效地履行合同,近三年內,無重大違法違規(guī)記錄,無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問題,不存在被司法、行政機關經查實和處罰且按招標文件規(guī)定喪失投標資格的不良行為記錄以及在與招標人履約過程中出現(xiàn)重大違約行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,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被責令停業(yè)或破產狀態(tài)。
2.供應商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內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,經營范圍需涵蓋寄(快)遞業(yè)務。
3.近三年(2021年12月1日至應答截止日)財務及信用狀況良好,資產未被重組、接管和凍結。
4. 近三年(2021年12月1日至應答截止日,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)至少具有一份類似項目業(yè)績。
5. .截至采購邀請公告發(fā)布之日(含)止,供應商未被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。
6.截至遞交應答文件截止日(含),供應商未處于中國銀行供應商不良行為禁止準入處罰期內。
7.供應商須保證,采購人在其本國使用其提供的貨物/或服務時,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,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與第三方專利權、著作權、商標權或工業(yè)設計權相關的任何爭議。如果有任何因采購人使用供應商提供的貨物/或服務而提起的侵權指控,供應商須依法承擔全部責任。
8.存在關聯(lián)關系的不同投標人,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。關聯(lián)關系投標人包含以下情況:
(1)與本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投標人;
(2)與本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其他投標人。
投標人應向采購人如實披露與本投標人存在關聯(lián)關系的其他投標人。采購人有權取消關聯(lián)關系投標人參與本項目的資格或重新組織采購。
9.投標人近3年(2021年12月1日至采購邀請公告發(fā)布之日(含))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(guī)記錄或涉及環(huán)境保護、勞動用工、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重大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重大違法違規(guī),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(yè)、吊銷許可證或者執(zhí)照、人民幣200萬元以上(含)的罰款等行政處罰。
10.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。
11.供應商之間不得相互串通報價,不得排擠其他供應商的公平競爭,損害采購人或者其他供應商的合法權益。
12.供應商應未受到聯(lián)合國、中國或其他采購人認為需適用的制裁發(fā)布主體的制裁,也未被前述制裁對象擁有或實際控制。
13.未經采購人允許,供應商不得將本項目采購內容以任何方式進行分包、轉包。
14.供應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,供應商如提供虛假材料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,其報名將被拒絕,采購人有權將其列入中國銀行供應商不良行為名單。
注:以上所要求的條件必須同時滿足,有意參加談判的單位均可報名。
四、采購報名
1、報名方式:網上報名。網上報名請將相關資料掃描壓縮后發(fā)送至我行指定郵箱。郵箱地址:jzcgcwglb_nm@bank-of-china.com(請務必在報名郵件標題處注明報名公司全稱、項目聯(lián)系人、聯(lián)系電話及郵箱地址);報名成功以我行回復郵件為準。
2、報名時間: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逾期不再受理;
3、報名須提供下列證件的加蓋公章的掃描件(A4紙)一套,資料不全者視為報名失敗,遲到的報名資料將被拒絕(以提供資料送達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的時間為準):
(1)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;
(2)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正本或副本(或三證合一證書);
(3)企業(yè)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(三證合一企業(yè)不需提供);
(4)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或副本(三證合一企業(yè)不需提供);
(5)近三年(2021年12月1日至今)在類似業(yè)績(提供中標合同或中標/成交通知書以及配套授權或服務啟動函)。
(7)財務及信用狀況:近兩年(2022年-2023年)財務狀況良好(提供經外部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開戶行所在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,均為復印件并加蓋公章)。
(8)信譽要求:被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應答(以“信用中國”官網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查詢?yōu)闇剩峁┎樵兘貓D)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(yè)名單(以“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”官網http://www.gsxt.gov.cn查詢?yōu)闇剩峁┎樵兘貓D)、在近三年內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行為(以“中國裁判文書網” http://wenshu.court.gov.cn查詢?yōu)闇,提供查詢截圖)。
(9)近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。(供應商出具承諾)
(10)存在關聯(lián)關系的不同被邀請談判人,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。關聯(lián)關系企業(yè)包含以下情況:
①與本企業(yè)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企業(yè);
②與本企業(yè)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其他企業(yè)。
被邀請談判人應向采購人如實披露與本單位存在關聯(lián)關系的其他企業(yè)。(供應商出具承諾)
采購人有權取消關聯(lián)關系企業(yè)參與該項目的資格或重新組織談判。
(11)應答供應商須保證,采購人在其本國使用其提供的服務時,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,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與第三方專利權、著作權、商標權或工業(yè)設計權相關的任何爭議。如果有任何因采購人使用應答供應商提供的服務而提起的侵權指控,應答供應商須依法承擔全部責任。(供應商出具承諾)
(12)供應商之間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,不得排擠其他供應商的公平競爭,損害采購人或者其他供應商的合法權益。(供應商出具承諾)
五、談判邀請文件獲取渠道
報名后預留電子郵箱信息,后續(xù)由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發(fā)送邀請文件至各供應商預留郵箱。
六、公告發(fā)布媒介
本次邀請公告在“內蒙古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(http://www.nmgztb.com.cn//)、內蒙古協(xié)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(http://www.nmxz.net)、內蒙古自治區(qū)機械設備成套有限責任公司(http://www.nmgct.net)、中國遠東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官網(http://www.cfet.com.cn/)、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(https://www.chengezhao.com/)、公誠信投資咨詢有限公司(http://www.daily-dirt.com)”網站發(fā)布。
七、聯(lián)系方式
采 購 人: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(qū)分行
地 址:內蒙古自治區(qū)呼和浩特市新華東街85-8號
聯(lián) 系 人:王玥
聯(lián)系電話:0471-6991589
郵 箱:jzcgcwglb_nm@bank-of-china.com
2024年12月6日
附件:授權委托書
附 件:
授權委托書
本人 (姓名)系 (供應商名稱)的法定代表人,現(xiàn)委托
為我方代理人。代理人根據(jù)授權,以我方名義參加中國銀行內蒙古區(qū)分行銀企對賬郵寄外包服務采購項目報名工作,簽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。
委托期限: 。
代理人無轉委托權。
供 應 商: (蓋單位公章)
法定代表人: (簽字)
身份證號碼:
委托代理人: (簽字)
身份證號碼:
年 月 日